2003阿美族聯合豐年祭
雅美族-人物
簡介
一提到阿美族,大家立刻聯想到豐年祭,以及曼妙的舞姿與輕快歡樂的歌聲,阿美族人開朗、樂觀、主動而親切的態度予人深刻的印象。阿美族的體型較為高大,因此在運動場上常有傑出的表現,如中華職棒的陳義信、陽介仁、王光輝、陳金茂、鄭幸生、王光熙、黃忠義以及投入日本職棒的郭源治都是阿美族人。還有縱橫於籃球場上的、朱志清、黃春雄、錢薇娟也是我們阿美族的同胞。
一提到阿美族,大家立刻聯想到豐年祭,以及曼妙的舞姿與輕快歡樂的歌聲,阿美族人開朗、樂觀、主動而親切的態度予人深刻的印象。阿美族的體型較為高大,因此在運動場上常有傑出的表現,如中華職棒的陳義信、陽介仁、王光輝、陳金茂、鄭幸生、王光熙、黃忠義以及投入日本職棒的郭源治都是阿美族人。還有縱橫於籃球場上的、朱志清、黃春雄、錢薇娟也是我們阿美族的同胞。
從地域、習慣及語音的差異,分為下列幾個部群:
(一) 北部阿美:在今花蓮縣鳳林以北至花蓮市之間,又稱為南勢阿美。如壽豐鄉、吉安鄉均屬之。
(二) 中部阿美:由於海岸山脈的分隔,又分為海岸阿美(如豐濱、大港口)與秀姑巒溪畔的秀姑巒阿美(如瑞穗、奇美)。
(三) 南部阿美:居住於台東平原附近,也稱為台東阿美。如台東市、馬蘭、都蘭一帶。傳統的阿美族社會是母系社會,舉凡家裡的大小事情均由女主人作決定。部落性的政治活動或捕魚、建築才是男子的工作。女子的強勢作風與男子的溫順性格在阿美族的家庭裡比比皆是。阿美族的男子也樂見家裡有一位女強人。早期,阿美族的男子入贅於女方家,在婚姻上有服役婚的觀念,也就是要為女方義務工作幾個月或一、二年。在阿美人的想法裡,入贅是一件光榮的事情,男子可以藉此機會改善女方家的生活。對於追求兩性平等的今日,相信會獲得許多女子的青睞。
然而今日阿美人也受到漢人的影響,入贅婚比較少見。家裡的經濟權也漸漸轉移到男子身上,母系社會的特質已漸漸淡化。
阿美族社會的另一個特徵是嚴密的年齡階級組織。男子在十三、四歲時,必須進入集會所接受成為一個男人的訓練。以二至五歲為一個階級,同一階級的男孩一起學習、生活,並住宿於集會所。在集會所裡,同一個階級的同伴一起工作,遇有獎勵或處罰也是以一個階級為單位。無形中更緊扣了同年齡階級的每一個男子,而這樣的關係是一生一世,直到離開人世為止。因此,縱然會所制度已經消失,但每年的豐年祭活動,依然遵守傳統年齡階級的規範在運作,使傳統的生活、歌舞的訓練得以延續。也因為有這麼嚴密又親近的年齡階級組織,讓阿美族人在都市裡仍然保有集體工作的習性,甚至在台北縣的汐止成立了一個以阿美人為主的「三光社區」。大家彼此互相照顧、扶持。這全是拜年齡階級之賜。
阿美族人對於財產的觀念比其他族群更清晰,反映在田地、家屋上更是明顯。對於田地界線的劃分,常埋石於地下一公尺以為標記。至於家屋,則四週廣植檳榔以為界。社與社之間則築籬笆為界。早期兩社之間常有戰事發生,部落四周常挖有深1.5公尺的戰壕與兵坑,做為安全防禦的需要。
由於很早就進入水田定耕的農業生活,阿美人完整的畜舍(雞舍、牛舍、豬舍)以及水牛耕作的農村景象隨處可見。
阿美族的部落多半臨海或靠近溪流,因此捕魚便成為阿美人日常生活的重要課題。捕魚在阿美族不僅僅是餬口或提供蛋白質的來源,更有文化上深層的意義:在阿美族的社會裡,舉凡一個活動的結束或喪葬儀式過後,都要有捕魚或吃魚的行為(阿美語稱為paklag),藉此作為活動的休止符,透過吃魚的行為以後,再恢復日常的生活作息。因此,漁撈的行為有脫聖返俗的意義。
族群特質
(一) 嚴密的年齡階級組織:
雖然會所制度已經消失,但年齡階級的運作依然盛行於阿美族的村落。而且長幼有序,服從勞動的觀念依然保存於日常生活當中。
雖然會所制度已經消失,但年齡階級的運作依然盛行於阿美族的村落。而且長幼有序,服從勞動的觀念依然保存於日常生活當中。
(二) 具感染力的歌舞:
親和力強、節奏、旋律易感染周遭的人是阿美族歌謠的一大特色,幾乎各族原住民族都會唱一、二首阿美族的歌。
親和力強、節奏、旋律易感染周遭的人是阿美族歌謠的一大特色,幾乎各族原住民族都會唱一、二首阿美族的歌。
(三) 活潑亮麗的服飾:
從花蓮到台東,阿美族的服飾大致上分為北、中、南三大系統。但各村的差異性也不小,故無法一概而論。
從花蓮到台東,阿美族的服飾大致上分為北、中、南三大系統。但各村的差異性也不小,故無法一概而論。
社會制度
一、組成特色
阿美族屬「男子專名級的年齡分級制度」。十四、五歲以後加入年齡組及之預備役,接受嚴格的體能與武術訓練。每三年至五年之間舉行一次盛大的成年禮。每經過一次成年禮即晉級一級,而其社會責任與待遇亦依級昇進。階級服從之原則,普通適用於生活與工作任務上。均有男子會所之組織與專用集會所。但會所兼用於部落及會所與未婚男子之宿舍。
二、財產繼承家族與個人財產由親族承繼,其傳統承繼制度原則是:
(1)母系承繼。
(2)長女優先制。
(3)長幼遞及制:長女死亡,則次女承繼之,以此類推。
三、婚姻
阿美族婚姻形式之特質是夫從妻婚,即以招贅婚為正則,為無女嗣時則允許男嗣娶婦以承家系。
(3)長幼遞及制:長女死亡,則次女承繼之,以此類推。
三、婚姻
阿美族婚姻形式之特質是夫從妻婚,即以招贅婚為正則,為無女嗣時則允許男嗣娶婦以承家系。
阿美族人雖然沒有嚴格遵守氏族外婚之原則,但同姓不婚的原則還保持著。
阿美族神話傳說
阿美族人世居臺灣東部的花東縱谷及濱臨太平洋的東部海岸地區,有一則洪水氾濫之祖先發祥創世傳說:
傳說太古時代,不知道從什麼地方滾起了大洪水,洪水氾濫淹沒了整個大地,所有的人類都死了。
阿美族人世居臺灣東部的花東縱谷及濱臨太平洋的東部海岸地區,有一則洪水氾濫之祖先發祥創世傳說:
傳說太古時代,不知道從什麼地方滾起了大洪水,洪水氾濫淹沒了整個大地,所有的人類都死了。
有一位名字叫作「督季」的女孩子,帶著她的弟弟叫作「拉拉幹」,跳上一個方形的木臼裡逃生,隨波逐流在水上漂了很久,後來漂到「奇拉雅善」,即今之豐濱的里牙津山登陸。
兩姊弟為了延續人類,所以結為夫妻,繁衍了許多子孫,就是今天的阿美族。
洪水神話是世界性的人類起源的創世神話,內容通常是說,經過一次大洪水之後,萬物絕滅,只剩下一對兄妹,經過神的指示或占卜而結婚,然後繁殖人類。
台灣各原住民族流傳著種種不同的洪水神話,阿美族的洪水神話,就是這類兄妹或姊弟結婚的類型。
引用http://www.shute.kh.edu.tw/~abo002/links.html洪水神話是世界性的人類起源的創世神話,內容通常是說,經過一次大洪水之後,萬物絕滅,只剩下一對兄妹,經過神的指示或占卜而結婚,然後繁殖人類。
台灣各原住民族流傳著種種不同的洪水神話,阿美族的洪水神話,就是這類兄妹或姊弟結婚的類型。
雅美族
雅美族-人物
雅美族(達悟族)的獨木舟
簡介
雅美族居住於台東外海的蘭嶼島上,雅美人自稱「達悟」,是「人」的意思。。總人口數大約有二千九百人。
雅美族特有的「飛魚文化」,每年三月,飛魚隨著黑潮迴游到蘭嶼的海域,雅美人舉行召請飛魚前來的招魚祭,祭典之後,雅美人開始捕飛魚;不同的月份用不同的方式,捕不同的魚類,不僅調節了海洋魚類的生態,而吃飛魚的季節限制,也遏止了人類濫捕、貪婪的情況發生。
雅美人視飛魚為上蒼賜予的神聖物品,因此要以敬畏戒慎的心情對待。。符合生態保育的觀念是對魚類的分類。魚可以分為:
.老人魚(只有老人可以食用)。
.男人魚(味腥、皮如砂紙,女人不能食用)。
‧女人魚(肉質鮮美,任何人皆可食用)。
因此,一個雅美男子在捕魚時,必須捕撈到不同種的魚,以供應家裡的男女老少享用。間接地抑制了過量捕殺單一魚類的危機,也兼顧了生態保育的平衡。
要捕獲許多的飛魚就需要有一艘好的船。雅美族的拼板舟是祖先智慧的累積。船體由21~27塊不同的木板組合,再以木棉或樹脂接合,不用一根鐵釘,每一塊船板所使用的樹材都是固定的。而船上細緻的雕紋與圖案,又顯現了雅美人藝術上的天份。那些瑪瑙紋、銀盔紋、波浪紋,都是雅美人生活的一部份。人形紋則代表了家族的英雄,也是各家族的徽章。最重要的圖案是有著齒輪狀的眼睛紋飾,是船的眼睛,有避邪的作用,讓船隻在大海航行時免於災難。
雅美人認為船是男人身體的一部份,造船是神聖的使命,尤其在造一艘十人大船時,從選材到製作完成歷時三年的時間,船對雅美人的重要性可見一斑。
除了造船技術,紡織、捏陶、金銀器打造都是雅美人藝術的表現。
族群特質
(一) 飛魚文化:
捕飛魚是雅美人年中的盛事,整個生活重心環繞著飛魚捕撈活動,飛魚甚至是信仰與宇宙觀的表現。
(二) 大船文化:
雅美拼板舟的製造及裝飾藝術獨步全球,漁團的組織成員多是家族內的成員,藉此鞏固家族組織並發揮共享、共食的精神。
(三) 南方島嶼的地理觀:
早期雅美人的傳統地域概念僅止於台灣、綠島及巴丹群島,而沒有中國的概念。
(四) 唯一沒有獵首的原住民族:
愛好和平的雅美人遇有糾紛時,穿著籐編的盔甲,戴上籐帽,手持長矛,雙方對峙丟石頭,只要一方有人受傷,戰事即告終止。
(五) 丁字褲與精細的織衣:
藍白相間的衣飾及丁字褲是雅美人的標誌,也是適應海上生活的產物。
(六) 分類清楚的食、用器皿:
雅美人對每一種食物(穀、肉、魚)都有專用的陶器、木盤。分類清楚絕不混淆。
社會制度
一、組成特色
雅美族的社會組織是以父系為主的親屬結構。另外,雅美族沒有階級區分與統一的領袖制度,因而在社會上的權威並非來自世襲。
雅美族社會中並無常設的頭目制度。基本上是一個平等、非階級性的社會。個人的聲望與地位非由先天繼承而來,而是需要依靠個人後天的努力取得。
二、財產繼承在傳統雅美族社會中,完全為家族私有的土地財產僅有水芋田與宅地二種。水芋田原則上交由男子繼承。女兒出嫁時,一般只給服飾用具。
宅地的所有權,原則上屬於家族。
三、婚姻
(1)擇偶
擇偶在雅美的社會中也有社會階級觀念,這些不同階級的家族,都各有其功能和勢力。所以擇偶僅在某一個家族的範圍內,很少能像其他家族選擇對象。
擇偶分有兩種:一為內婚制、一為外婚制。這兩種制度各有其不同的意義。就內婚姻制的制度來說,通常是為了鞏固家族成員的繁衍、素質與形象,不讓其他家族來破壞。這樣的家族大都是很有名望、富貴的人。而外婚姻制的意義,則是自由的選擇自己的理想。在望族中如果年青男女合意,而女方是二、三級的家族時,會遭家人的退婚或不理。然在外婚制就較自由了,只要青年男女合意,或父母的介紹,大部分都會成功,而成家立業,很少有遭阻擋。
二、試婚
雅美人的試婚,目的在於試探女孩子的辦事能力。有許多的女孩子往往在試婚的期間遭到退婚。退婚的現象最多產生在外婚制的方式。所以母親在女孩子還未到男方家庭以前,就灌輸她做事要小心、要勤勞,作人要懂事、等道理。試婚最常時間大約一年,最快也不超過一個月。
雅美族神話傳說
遠古的人住在海邊。某天二人同至海邊汲水,海水卻不知為何一直往後退去。二人便追逐海水,追到跑不動了,便蹲下休息,結果發現一塊白石頭,從底下不斷冒出水來。當他們好不容易將石頭搬開,舀了水準備回家的時候,地下水卻急的像噴泉似的,直追著他們漫流,最後將她們淹沒了。並持續的漲升,吞沒了村莊與田地,只露出二座山頭。
及時跑到這二座山頂的人雖然倖免於死,但是家畜等動物都淹死了,又無田地作物,沒有食物可吃,人們一個個地餓死了。經過四年之後,海水仍然不退,山上僅剩下一對夫妻活著。第九年,妻子發現了一隻老鼠,便把他分成兩半,將其中一半拋入海中,祈求老鼠尾將海水吸乾,讓海水降退,結果真的海水就漸漸消退了,但是過了十年,海水才退回原處,山頂上的夫妻決定多觀望一年才下山去,此時整座山已覆蓋了蒼翠的森林與田園。
噶瑪蘭族 噶瑪蘭族-人物
簡介
噶瑪蘭族人是現今台灣平埔族群當中族群意識強烈、文化特質最鮮明的一群人。十五年來,噶瑪蘭族人為爭取復名,四處向地方、中央政府陳情,為了能展演噶瑪蘭族的文化特色,噶瑪蘭族人動員族中耆老、婦女、青年,無畏舟車勞頓,也不惜將神聖私密的kisaiiz(除瘟祭)公諸於世,到台灣各地表演,為的只是讓一般大眾、政府見識我們的存在,早日完成復名大業,無愧於在流離失所中黯然死去的祖先。
族群特質
噶瑪蘭族人最可貴、最引以為傲的地方,在於日常生活作息中保存了噶瑪蘭文化。以新社族人而言,保留了噶瑪蘭語言、風俗(如新年祭祖palilin)、以metiyu為中心的祭儀(如pagalavi,patohoka等)、以及與農漁業相關的祭典(如入倉祭、海祭),噶瑪蘭族人也恢復或創造了一些傳統文化(如歌謠舞蹈、豐年祭,香蕉絲織布等),還建構出與噶瑪蘭族人相關的族群圖騰(如大葉山欖gasop等)。
社會制度
一、組成特色
噶瑪蘭人傳統的社會型態,和台灣其他平埔族一樣,是一種母系社會。但噶瑪蘭人是一個沒有階級的平等社會,就算再富有的家庭,也沒有僕人。首領是以推舉的方式產生的。部落內其他的公眾事務,則由各年齡階層的族人分工合作。有事的時候,以大海螺當號角,來召集大家。
二、財產繼承
噶瑪蘭族是屬於長女繼承制,長女繼承大部份的財產。家裡沒有女兒,則由大兒子繼承大部份財產。
三、婚禮
噶瑪蘭族的婚姻制度有女方嫁娶及男方入贅。噶瑪蘭人男女均需下田工作,男女經常在田埂上認識進而喜歡對方。消息傳至雙方家長耳中時,則由一方家長相約共同商議男女雙方的婚事。
噶瑪蘭族神話傳說
加禮宛社祖先的故事從前有一對兄妹來自宜蘭。有一天妹妹外出找水時,發現了一個水塘,打算利用此處來開墾田地,所以就在水塘的一端埋入自己的圍裙,並結草為記,然後回家向兄長報告發現了水塘,以及結草為記的事。哥哥一聽,立刻就到妹妹所說的水塘邊。貪婪的哥哥用刀子割掉妹妹所結的草,回家告訴妹妹,他看到了水塘,但沒有看到妹妹所結的草,所以水塘應屬他所有。妹妹聽了不承認,並表示自己在水塘的一端埋有圍裙,要哥哥一起查證。兄妹倆一起到了水塘邊,一挖,果然有妹妹所埋的圍裙,於是妹妹取得了水塘的所有權。不過也因此造成了兄妹感情的破裂。結果妹妹入山居住,成為「土羅可番」。因為積怨已深,所以演變成後來土羅可番攻繫加禮宛,並取人首級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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